新课程体系下高校法治教育课堂教学方法探析
作者:付明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校的法治教育肩负着对广大大学生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增强广大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概念和规范法律意识的责任和使命,是培养广大大学生的思想和法律道德品格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法治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教育理念、方法、教学手段滞后的现象,使其教学的实效性较弱,提升其教学的针对性和教学效率就变得尤为必要。新课程体系下我国正在探索高校法治课堂教育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应该重新确立教师和学生在其教学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其中的主体地位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并且能积极体现学生主体性的教学方法,使课堂教学生动有效,从而提高教学实效。文章对高校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的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作了一些探讨。
DOI: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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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
教海探新
分类号:
D90-4;G641
页码:
100-103